给权力运行装上GPS
发布日期:: 2011/9/29 作者来源:: 深圳特区报/卫通达
深圳特区报记者 方兴业
通讯员 崔玉男
排查出3420个廉政风险点并建章立制加以防范,给检察官的权力“装上”GPS,全程跟踪监督权力运行。这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南山检察院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核心内容。该体系试行半年,效果初现。
“风险低了,压力小了,心里踏实多了!”这是南山检察院领导在试行后的切身感受。
这个“初生婴儿”引起了各方的关注,昨天,全省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现场会在南山检察院举行,全省20个市检察系统有关负责人到会研讨。
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张志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纪检组组长陈初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聚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等出席会议。
给权力节点贴上风险标签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宪法赋予其国家检察权。然而权力若游离监督就会产生腐败。近年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秉承“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高度重视强化自身监督工作,始终把它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今年3月,市检察院选择基础较好的南山区院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要建立风险防控体系,首先要排查风险点。南山检察院结合检察权的设置,以检察业务流程为纵向、检察岗位职责为横向的立体网络结构进行风险点查找工作,最终在业务、队伍、政务三个方面排查了41项业务流程、17个科室、84个岗位,排查出3420个廉政风险点。他们对每一个廉政风险点进行评估定级,并梳理出相对应的防控措施和配套的规章制度。
为了更科学、高效地排查、管理廉政风险点,省人民检察院委托南山区院设计开发了“广东省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系统”为检察机关开展定期查找风险、建立风险数据库、廉政风险的分析统计等工作提供了信息化工具。
给权力运行装上GPS
2010年9月,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来深圳检察机关视察工作时,充分肯定深圳检察机关在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强化检察管理等方面探索出的“深圳模式”,对检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方面的探索尤其赞赏。
深圳检察机关依托案件管理系统构建的案件管理工作机制,一直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的案件管理系统是我市检察机关的独门“秘器”。南山检察院也在案件管理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中进行了探索和应用。该系统集流程设置、节点控制、权限管理、信息应用等功能于一体,实现对检察业务的宏观管理、跟踪监督、问题预警和质量评估,等于给权力运行装上GPS,全过程的透明管理,使案件管理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不廉洁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据介绍,案管系统的上线运行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至少发挥了多方面的功能作用。比如,它分级授权,按照岗位职责划分出不同类用户,各类用户在案管系统内享有相应的权限,任何权限的变更均需要审批后方可进行,防止滥用案管权限。
让权力机体增强免疫力
近年来,南山区院针对检察业务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制定出一些列的创新机制,不仅规范了业务工作,更重要的是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选拔干部工作中初始提名和最终决定两个重要环节实行重大改革,扩大民主。通过个人业绩展示、全员预推、多元提名、差额票决、票数公开等五个主要步骤来开展干部选拔工作。特别是多元提名环节,通过从全院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和院党组领导三个层次面对候选人进行推荐,以投票的方式产生推荐结果,从而保证公正选人、合理用人。
在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方面建立了举报线索审查评估工作新机制。以往线索的处置均由检察长个人审批决定,使检察长的廉政风险过大。而该制度则规定,除不属于本院管辖、重复举报等六种情形以外,所有举报线索均应提交线索评估小组进行评估。来源深圳特区报)
整理:洪麓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