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来的摩托又被偷 两伙贼都落网
发布日期:: 2012/3/9 作者来源:: gps报/卫通达
王松初中毕业便外出打工,今年虽然只有21岁,却是个“老江湖”了,2009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去年10月份,王松在南京新街口逛街,看见一辆灰色的雅马哈摩托车停在路边,车子还很新。王松见四周没人心动了,想把这辆车带回家,他用起子把面板打开,把两根线头拧在一起点着火后把摩托车骑走了。晚上7点左右,王松把偷来的摩托车骑到雨花台区自己租住的地方,把车子停在巷子里,随后外出吃饭去了。
刘晓海是王松房东的弟弟,这天他和房客赵飞在家门口闲聊,看到王松骑了一辆摩托车回家,没有锁车便走了。从王松租了房子开始,他们便经常看到王松骑着不同的摩托车回家,细看车子都有被撬的痕迹,晚上也常有人来买他的摩托车。刘晓海和赵飞都知道王松的车子来路不正,看到没有上锁的摩托车,两人商量把这辆车偷走,卖点钱花花,反正车子也是偷来的,估计王松不敢报警。于是,两人把摩托车偷走,放在了赵飞的姐姐家,想过一段时间卖掉。
晚上9点左右,王松回到家发现摩托车不见了,问邻居都说没有看到,他知道车又被别人偷走了,心想没有就算了。不出刘晓海和赵飞所料,王松没有报警。本来就不是王松的摩托车,王松自然是不在乎的,但是失主报警了。警方根据摩托车上安装的GPS定位系统很快找到了这辆车,并在半夜将三人抓获。
办案检察官介绍说,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益,不管别人的东西是通过什么途径得来,都可能构成盗窃罪,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还有一些其他情形也可能构成盗窃罪。比如,即使是自己所有的东西,如果在别人合法占有的情况下,自己偷拿回来;又比如入户盗窃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无需认定数额和次数都构成盗窃罪。”
整理:洪麓丰